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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16级陕西省籍新生进行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

2016年10月26日 17:17  点击:[]

各院(系):

9月2日陕西省军区司令部、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》(陕司[2016]24号)规定:“对在今秋入学报到陕西省籍高中(职中、技校)和高校新生男生没有进行兵役登记,不得办理入学手续。如确因相关规定宣传普及不到位,今年新生报到前未完成兵役登记的,可先为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,随后进行补登”。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兵役法》和陕西省军区、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切实做好我校2016级新生的兵役登记及查验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兵役登记对象:陕西籍2016级新生(男性、2016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18周岁)

二、兵役登记程序方法:

1、适龄男青年直接登陆“全国征兵网”,打开《男性公民兵役登记/应征报名表》、《男性公民兵役登记/应征报名表存根》,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下载打印;

2、持上述打印信息表分别到户籍所在地乡(镇)、县(区)级武装部完善相关信息并盖章确认后复印,原件留存武装部,复印件交回学校作为兵役登记凭证。

三、补充说明:

1、 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,可以委托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。

2、户籍仍在原籍的,可委托家人在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补登;户籍已迁至学校所在地的,由本人在渭滨区武装部进行补登。

四、相关要求:

1、各院系要切实落实兵役登记及查验工作,党总支书记及2016级新生辅导员要懂政策、明程序、讲政策,把工作细化到每一个班级,每一名学生,保证每项工作、每个环节,都落实到位。

2、各院系要认真查验学生的兵役登记证,并如实填报《宝鸡文理学院2016级新生兵役登记统计表》,于11月15日前将统计表、兵役登记表复印件交至校武装部办公室。

附:《宝鸡文理学院2016级陕西省籍新生兵役登记情况统计表》

联系人:郑运平 联系电话:3566210

 

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保卫处(武装部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2016年10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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